关于印发《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(2019年版)》的通知
残联发【2019】34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残联、民政厅(局)、卫生健康委、扶贫办(局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、民政局、卫生健康委、扶贫办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“十三五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》(国发【2017】9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》(国发【2018】20号)和中国残联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《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》有关要求,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内容,中国残联、民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务院扶贫办共同修订了《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(2016年版)》,形成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(2019年版)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,《目录》包括《0-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目录(2019年版)》和《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(2019年版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
各省(区、市)要结合本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际,在《目录》基础上,细化、完善本地基本康复服务项目,加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供给、保障、管理力度,进一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,确保如期完成《“十三五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》确定的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80%”任务目标。
中国残联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务院扶贫办
2019年7月15日
0-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目录(2019年版)
残疾类型 |
服务对象 |
服务项目 |
服务内容 |
视力残疾 |
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0-6岁视力残疾儿童 |
康复医疗 |
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视力康复医疗项目。 |
康复训练 |
视功能、定向行走、感知觉补偿训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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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助器具 |
助视器、盲杖等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及使用训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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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性服务 |
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及家庭康复训练指导、心里疏导、康复咨询等服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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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力残疾 |
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0-6岁听力残疾儿童 |
康复医疗 |
1. 人工耳蜗植入手术。 2. 其它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听力康复医疗项目。 |
康复训练 |
听觉言语康复训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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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助器具 |
1. 人工耳蜗适配及使用指导。 2. 助听器适配及使用指导。 3. 耳模、电池等助听器辅助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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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性服务 |
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及家庭康复训练指导、心理疏导、康复咨询等服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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肢体残疾 |
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0-6岁肢体残疾儿童 |
康复医疗 |
1. 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、脑瘫导致的严重痉挛、肌腱挛缩、关节畸形及脱位等矫治疗手术。 2. 其它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肢体康复医疗项目。 |
康复训练 |
粗大运动功能、精细运动功能、认知能力、语言能力、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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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助器具 |
假肢、矫形器、轮椅、助行器、坐姿椅、站立架等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及使用训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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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性服务 |
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及家庭康复训练指导、心理疏导、康复咨询等服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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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力残疾 |
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0-6岁肢体残疾儿童 |
康复医疗 |
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智力康复医疗项目。 |
康复训练 |
认知、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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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性服务 |
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及家庭康复训练指导、心理疏导、康复咨询等服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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孤独症 |
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0-6岁孤独症儿童 |
康复医疗 |
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孤独症康复医疗项目。 |
康复训练 |
沟通和社交能力、生活自理能力、情绪和行为调控等训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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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性服务 |
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及家庭康复训练指导、心理疏导、康复咨询等服务。 |
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(2019年版)
残疾类型 |
服务对象 |
服务项目 |
服务内容 |
视力残疾 |
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7岁以上视力残疾儿童和成年持证视力残疾人 |
康复医疗 |
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视力康复医疗项目。 |
康复训练 |
定向行走、生活技能及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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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助器具适配 |
盲杖、助视器等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及使用训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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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性服务 |
导盲随行外出、心理疏导、社会融合活动、康复知识讲座等服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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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力残疾 |
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7岁以上听力残疾儿童和成年持证听力残疾人 |
康复医疗 |
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听力康复医疗项目。 |
辅助器具适配 |
助听器适配及使用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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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性服务 |
康复指导、心理疏导、手语翻译等服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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肢体残疾 |
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7岁以上肢体残疾儿童和成年持证肢体残疾人 |
康复医疗 |
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肢体康复医疗项目。 |
康复训练 |
日常生活能力、体能、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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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助器具 |
假肢、矫形器、轮椅、助行器、坐姿椅、站立架、生活自助具、护理器具等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及使用训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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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性服务 |
康复知识与实用训练方法培训、心理疏导、社会融合活动、生活自理和居家护理指导、日常照料等服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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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力残疾 |
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7岁以上智力残疾儿童和成年持证智力残疾人 |
康复医疗 |
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智力康复医疗项目。 |
康复训练 |
认知、日常生活能力、职业康复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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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性服务 |
康复知识培训、家庭康复指导、心理辅导、社会融合活动、生活自理和居家护理指导、日间照料等服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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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残疾 |
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7岁以上孤独症残疾儿童和成年持证精神残疾人 |
康复医疗 |
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精神康复医疗项目(含药物、住院治疗)。 |
康复训练 |
沟通和社交能力、日常生活能力、情绪和行为调控、职业康复、工(农、娱)疗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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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性服务 |
康复知识培训、家庭康复指导、心理疏导、生活自理和居家护理指导、社会融合活动、日间照料、随访等服务。 |
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
中国残联办公厅
2019年7月15日印发